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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中国金融》|黄 洪:全力推进保险中介市场改革

作者:sdzl     文章来源:保险代理人之家      点击数: 次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视发挥保险机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8月,国务院专门出台文件,作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战略部署,把保险业发展从行业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极大地提升了保险业的定位。中国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部署,进一步全面谋划保险业深化改革工作,推出一系列重大的市场化改革举措,改革保险中介市场是其中的重要内容。2015年9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全面拉开了保险中介市场深化改革的序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保监会将持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推动创新,建设保险中介市场,服务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目标。

保险中介市场为保险业改革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经历了各种困难挑战,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保险业改革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一是完善了保险产业链。在我国保险产业链上游向下游输送产品、提供服务,和产业链下游向上游提出需求、反馈信息等过程中,保险中介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价值交换作用,促进了保险产业链的完善和成熟。二是优化了保险资源配置效率。代理、经纪、公估等保险中介的迅速发展,形成了互为补充的中介运行机制,加快了保险公司与中间商之间的社会分工,提高了保险经营集约化程度,更加有效地配置了保险资源,也降低了交易成本。三是提升了保险服务水平。经纪、公估较好地发挥了专业技术、风险管理等优势,营销员、兼业代理等较好地利用了数量众多、贴近服务等特点,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专业化、便利化、大众化的保险服务。四是促进了保险业改革发展。保险业的许多重大改革都与保险中介直接相关,如营销体制的引进、银邮渠道的开拓等,都促进了保险业创新发展。五是普及了保险知识。从某种意义上讲,营销员是保险知识传播的宣传员、播种机,数百万保险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消费者,已经成为传播保险知识理念、扩大保险社会影响的最直接有效平台。

总结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历程,带给我们很多重要启示:一是要坚持解放思想,顺应时代趋势。保险中介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从保险代办站到营销体制,从保险代理到经纪公估,从银邮保险到车商渠道,都体现了时代特征。实践证明,只有不断顺应时代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才能抓住机遇,推动我国保险中介发展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二是要坚持服务至上,夯实行业基础。保险中介只有主动适应消费者和保险业的需要,以服务为本,才能巩固发展基础,才能永葆旺盛的生命力。三是要坚持市场改革,创造机制优势。30多年来,我们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保险中介发展进步的永恒动力,在几个关键时期实现了重大突破,催生出新的保险中介形态,激发了市场活力。站在新的历史阶段,只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就一定能孕育新机遇,赢得新发展。四是坚持专业化方向,增强核心竞争力。保险中介源于保险产业分工,专业水平是保险中介的核心竞争力,只有通过专业化来提高自身竞争力,才能在新时代赢得相应的发展空间。五是坚持科学监管,突出风险防范。监管部门只有主动适应保险中介市场的需要,构建更加完备和成熟的监管制度,推进保险中介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现代化,才能守住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直面问题和挑战,找准改革保险中介市场方向

 

在肯定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成就和作用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在经历快速发展后,一些问题开始集中暴露。

一是经营管理不规范。保险中介市场上违法违规行为较多,如在前端销售环节,一些保险中介不如实向消费者介绍产品条款及合同内容,误导消费者;以手续费返还抢客户、抢业务。在后端核算环节,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为保险公司虚挂中介业务,非法套取资金。
二是风险隐患增多。近年,保险中介领域出现过财务案件、非法集资、销售误导引发的退保事件等情况,这从不同侧面反映保险中介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特别是在综合金融的大趋势下,保险中介机构越来越多地涉足一些跨行业、跨领域、跨市场的活动,有的打着创新幌子,非法销售非保险理财产品,增加了风险识别难度,潜在风险不容小觑。
三是基础建设薄弱。保险中介行业底子薄、基础差,经营理念不成熟,治理内控缺失,业务财务管理混乱,信息化建设滞后,大多数保险中介机构没有建立财务、业务、信息化系统,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准要求相差较远。
四是服务能力不足。由于发展时间不长,沉淀积累少,多数保险中介经营与业务模式雷同,服务内容单一、专业水平不高,简单劳务输出多,专业技术服务少,只注重前端销售,事中风险管理服务、事后理赔服务短板比较突出,提供增值服务能力弱。

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也反映出中介监管不适应保险中介市场快速发展趋势、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与此同时,外部经济社会环境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也带来新挑战。简要地说,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环境变化带来挑战。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复苏步伐迟缓脆弱,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下行,保险中介市场发展需应对经济“新常态”。二是社会环境变化带来挑战。我国的人口结构出现拐点、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难以支撑依靠人力扩张为基本特征的保险中介模式。三是消费环境变化带来挑战。信息时代成长的年轻一代正在和即将成为保险消费的主体人群,他们的消费习惯对保险中介的服务理念、方式、手段等提出了新的需求,同时互联网等新兴保险交易平台已然兴起,这些都直接挑战保险中介的传统服务方式。

改革保险中介市场,务必认清环境条件,直面困难问题,坚定信心,明确方向,努力做到三个“促进”。第一,要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与经济社会及保险业的要求相适应。将保险中介改革置于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立足于现代保险服务业战略定位,把握保险业改革方向和重点,提供专业服务,为保险业发挥功能作用、保护消费者利益提供强大支持。第二,要促进保险中介监管与保险中介市场的要求相适应。科学有效的监管是保险中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顺应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更好发挥监管作用。第三,要促进监管队伍与保险中介监管的要求相适应,做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破旧立新,不断提升素质能力。

放管结合,持续推进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工作

 

 

改革保险中介市场,要以“放管结合”作为着力点,坚持“放开放活前端、管住管好后端”,在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进行统筹部署,健全支持鼓励行业创新变革的体制机制。放开放活前端,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搭建保险中介创业创新的平台,建立一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功能定位清晰、准入退出顺畅、要素流动有序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管住管好后端,要求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管理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创新保险中介发展与监管的基础平台和技术手段,抓好风险防控,建立主体管控有效、行政监管有力、行业自律充分、社会监督到位的四位一体的保险中介监管体系。

在微观层面上释放市场活力。一是深化保险中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中介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准入政策、简化准入程序,释放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空间和经营自由度。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全面实行先照后证;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施法人机构申报资格、法人机构持证、营业网点统一登记制度。二是推进模式和渠道创新。顺应科学技术变革和社会环境变化,本着对保险行业发展、从业人员职业规划以及中介监管几个方面都有利的原则,支持市场主体变革创新销售模式和渠道;推进实施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引导保险公司针对保险营销体系完善佣金制度和考核机制,促进保险营销队伍转型。三是推动市场要素有序流动。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的机制和手段,实现保险中介市场要素的优化配置,鼓励包括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允许专业中介机构探索运用管理层股权等激励机制。

在中观层面上推动保险中介行业自律。推进保险中介行业组织建设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是保险中介监管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一是支持发展保险中介行业组织。发挥监管的推动引导作用,支持保险中介机构发起设立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协会,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成立地方性保险中介行业组织。二是支持保险中介行业组织发挥作用。借鉴国际经验,发挥行业组织在从业人员资质水平管理、继续教育与培训、执业登记等方面的作用。三是推动保险中介行业组织搭建平台,畅通行业资讯交流共享。

在宏观层面上提升监管效能。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是保险中介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力求通过监管机制、监管制度、监管手段创新,完善保险中介监管的基础设施,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提升行业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创新监管机制。强化市场主体自治和行业自律,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加强社会监督,提高保险中介自我约束的主动性。二是创新监管制度。根据职能转变创新监管制度,立足建立系统的风险防控机制,着眼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搭建制度平台;着眼于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强化市场主体法律责任、提高违规成本,在加强公司内控监管、从业行为监管、风险应急处置等方面建立多层次系统化的监管制度体系;着眼于加强保险中介业务审慎监管,统筹保险中介业务统计制度,提高非现场监管数据质量,改进分类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效率。三是创新监管手段。搭建保险中介云平台,实现行业信息的互联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社会成本,提高监管透明度。

概而言之,改革保险中介市场,就是要进一步厘清保险中介市场在新形势下的发展理念、路径和方式,进一步改进监管的方式、手段和效能,以改革创造新优势和新机制,建成多层次、多成分、多形式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提升保险中介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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